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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社部朱从明、吴礼舵、吴剑英涉嫌玩忽职守罪

2026-05-06 16: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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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中央第十一巡视组:

我们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现向您实名举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等人。被举报人在履行职业技能鉴定监管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举报人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且涉嫌以备案代替行政许可、纵容无资质机构滥发证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触犯《刑法》第397条玩忽职守罪。

一、事实与理由

(一)组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破坏企业声誉

2022年4月23日,被举报人联合27家官办发证机构,冒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网站的二级域名,建立2个所谓的“山寨证书”栏目,集中发表74篇侵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誉权的文章,并动员全国各地人社厅(局)、300余家媒体转载1200余篇,使用“假、骗、山寨、国家不认可”等定性词汇,形成了全国范围的负面舆情,严重损害了我集团二十七年的商业信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511.4090万元。这一数额已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150万元以上)的十倍有余。

(二)以备案代替行政许可,招募无资质机构滥发证书

被举报人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另设第三方培训评价机构备案制,以备案代替行政许可,违规招募3.6万家无发证资质的机构,并纵容这些机构滥发证书。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多家备案机构的经营范围中并无“职业技能鉴定”一项,属于典型的超范围经营。被举报人严重背离备案制度设计的初衷,将备案异化为排除竞争、维护垄断的工具。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

三、举报请求

1、依法对朱从明、吴礼舵、吴剑英等人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彻查被举报人纵容备案机构滥发证书、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追回被骗资金。

3、纠正人社部门以备案代替行政许可的错误做法,废除违法设立的第三方培训评价机构备案制。

写到这里,我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二十七年,对于一家企业而言,是无数个日夜的坚守,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全部心血。我们珍视自己的声誉,就像珍视自己的生命。然而,被举报人轻飘飘的几篇文章,数百家媒体的转载扩散,就让这一切蒙上了阴影。1511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不是冷冰冰的数字,而是一个民营企业流血的伤口。

我们理解,政府有监管的责任,市场需要规范。但我们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同样的备案制度,被举报人招募的无资质机构可以滥发证书,而我们这样依法登记、规范经营的企业,却要被扣上“山寨”的帽子,被全网讨伐?

我们实名举报,对每一个字负责,愿意积极配合调查,接受严格审查。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任何权力可以肆意为非作歹。

 

举报人: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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