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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职业技能市场垄断:《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为何执行缓慢?

2026-03-20 16: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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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两会代表委员:

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规,旨在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然而,条例施行已近两年,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为代表的官办发证机构,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垄断依然岿然不动。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遭遇,正是这一现实的残酷注脚。

 

 

 
备案制:变相的市场准入障碍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的内容。然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声称不在人社部门备案就是不受国家认可。这种以备案代替行政审批的做法,实质上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变相设置了审批程序。

JYPC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指出,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以上规定说明,JYPC的监管和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部下属事业单位,既无法律授权,也无权对JYPC进行备案管理。

 

 
财政补贴:选择性、差异化的利益输送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规定,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违法设置或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然而现实是,人社系统多年来只给已备案但却没有发证资质的机构发放财政补贴。JYPC作为资质齐全、合法合规的民办发证机构,27年来从未获得任何补贴支持。这种区别对待,正是条例所明令禁止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2023年6月国家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揭露了培训评价机构骗取财政资金 1.23 亿元的违法行径。而未得到分毫政策补贴且合法合规的JYPC,只是因为影响到了垄断利益集团的权益,就被舆论围剿谩骂。

 

 
舆论打压: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行为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然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近20年来每隔几年就对JYPC发动一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所禁止的内容。

2022年4月23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动员20多家官办发证机构,冒用人社部备案网站的二级域名,建立两个所谓的山寨证书治理专栏,集中发表74篇侵权声明,诱使300多家知名媒体发布抹黑JYPC的文章高达1200多篇。这场规模宏大的舆论围剿,给JYPC造成了151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给JYPC合作院校及培训机构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在数亿元以上,是典型的“影响生产经营行为”。

 

 
JYPC深切恳请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置措施。我们恳请:

第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立案调查;

第二,废除违法违规的人社部发〔2019〕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破除行政性垄断;

第三,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给予处分。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保障。当这部法规施行已近两年,官办发证机构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垄断仍未打破时,我们不禁要问:是法规的设置不够完善,还是执法的决心不够坚定?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

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

2026年3月22日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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